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一房地产开发商郑某在没有售房许可证的情况下,竟对外一房多卖,涉案总金额1400多万元。郑某日前被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据介绍,2004年至2007年,以郑某为法人代表的赤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承建红山区红旗小区综合楼时,在没有售房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一房多卖,预售楼房60户,卖给152人次,涉及购房总金额1406万元;一房多卖车库13户,卖给26人次,涉案金额为22万元。 2007年12月,群众报案称,郑某将红山区红旗小区综合楼一房多卖、重复抵账,涉嫌诈骗。接报案后,当地警方加大了侦办力度,先后受理了80余名群众的报案,查清了郑某将红山区红旗小区综合楼一房多卖的基本情况,并于2008年2月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对一房多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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